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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學習】“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
來源:求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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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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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09:24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重點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個方面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diào):

  要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在全面依法治國中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有許多論述,一起學習!

  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

  我們黨是執(zhí)政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zhí)政,能不能正確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zhí)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作用。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憲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quán)力,也不要去干預依法自己不能干預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quán)壓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系所累、不為利益所惑。不懂這個規(guī)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領導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眾遵守法律?上行下效嘛!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各級領導干部作為具體行使黨的執(zhí)政權(quán)和國家立法權(quán)、行政權(quán)、司法權(quán)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方向、道路、進度。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xiàn)、來實現(xiàn)。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事實證明,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如果我們的領導干部不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要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要說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連我們黨的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可能受到嚴重沖擊和損害。還是鄧小平同志說的那句話,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所有領導干部都要警醒起來、行動起來,堅決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領導干部具體行使黨的執(zhí)政權(quán)和國家立法權(quán)、行政權(quán)、監(jiān)察權(quán)、司法權(quán),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紀守法、捍衛(wèi)法治,厲行法治、依法辦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zhì)

  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則、管干部,不是包辦具體事務,不要越俎代庖,領導干部更不能借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之名對司法機關工作進行不當干預。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制度、在執(zhí)法司法中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制度、黨組(黨委)成員依照工作程序參與重要業(yè)務和重要決策制度,確保政法工作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高級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實現(xiàn)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之前,我們通常提的是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在準備這次講話時,我反復考慮,覺得應該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為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yǎng),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只有內(nèi)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只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zhì)。每個領導干部都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quán)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quán)威,捍衛(wèi)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wèi)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xiàn)。每個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quán)由法定、權(quán)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徹底摒棄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決不搞以言代法、以權(quán)壓法。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領導干部要挺身而出、堅決斗爭。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zhí)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huán)境。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領導干部不論職務多高、資歷多深、貢獻多大,都要嚴格按法規(guī)制度辦事,堅持法規(guī)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guī)制度沒有特權(quán)、執(zhí)行法規(guī)制度沒有例外。越是領導干部,越是主要領導干部,越要自覺增強法規(guī)制度意識,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規(guī)制度謀事、依法規(guī)制度管人、依法規(guī)制度用權(quán),自覺維護法規(guī)制度的嚴肅性和權(quán)威性。

  ——2015年6月26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要堅持法治、反對人治,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在憲法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quán)限、規(guī)則、程序行使權(quán)力、履行職責,做到心中高懸法紀明鏡、手中緊握法紀戒尺,知曉為官做事尺度。

  ——2018年3月10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重慶代表團參加審議時的講話

  要系統(tǒng)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在那些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領導干部中,相當多的人是長期不學法、不懂法。許多腐敗分子在其懺悔錄中都談到,不知法是自己走向腐敗深淵的一個重要原因。各級領導干部或多或少都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還很不夠,必須加強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要系統(tǒng)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各級黨委要重視法治培訓,完善學法制度,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都要加強對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教育。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古人有一句話:“三歲看大,七歲看老?!睂︻I導干部的法治素養(yǎng),從其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教育引導他們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這個不能有差別。一個人縱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不守規(guī)矩,也不能當領導干部,這個關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培養(yǎng)自覺,促使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法治意識,養(yǎng)成法治習慣。另一方面,要加強管理、強化監(jiān)督,設置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門檻”,發(fā)現(xiàn)問題就嚴肅處理,不合格的就要從領導干部隊伍中剔除出去。決不能讓那些法治意識不強、無法無天的人一步步升上來,這種人官當?shù)迷酱螅瑢h和國家危害就越大。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guī)定我們怎么用權(quán),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而不能當“法盲”。其實,很多事情黨紀國法都有明確規(guī)定,平時認真學一學、看一看,或者在做事情前認真查一查、看一看,就可以避免犯錯誤、走邪路。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我們的黨政領導干部都應該成為復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崗位工作都要具備基本的知識體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組成部分,對各方面基礎性知識,大家都得掌握、不可偏廢,在此基礎上做到術(shù)業(yè)有專攻。

  ——2018年3月10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重慶代表團參加審議時的講話

  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zhí)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huán)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黨委政法委要帶頭在憲法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領導干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記職權(quán)法定,明白權(quán)力來自哪里、界線劃在哪里,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quán)不可為。三是要保護人民權(quán)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監(jiān)督,這既是對領導干部行使權(quán)力的監(jiān)督,也是對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quán)力的制度保護。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領導干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zhuǎn)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當前,一些領導干部還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領導干部心中無法、以言代法、以權(quán)壓法是法治建設的大敵。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強化法治意識,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做制度執(zhí)行的表率。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jiān)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zhí)行。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quán)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能力和水平。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認認真真講法治、老老實實抓法治

  我們必須認認真真講法治、老老實實抓法治。各級領導干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力。如果在抓法治建設上喊口號、練虛功、擺花架,只是葉公好龍,并不真抓實干,短時間內(nèi)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問題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災難性的。對各級領導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誰,只要違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責任,絕不允許出現(xiàn)執(zhí)法和司法的“空擋”。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nèi)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依據(jù)。

  ——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這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保證。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責任擔起來,不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開一兩次會、講一兩次話了事。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不能當甩手掌柜。要加強和改進對法治建設的領導,統(tǒng)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每年都確定重點任務,明確完成時間,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臺賬。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黨政主要負責人,上級黨委要及時告誡和約談,嚴肅批評。對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接二連三發(fā)生重大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必須嚴肅問責、依法追究。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綱紀不彰,黨將不黨,國將不國。要在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干部中進一步重申,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quán)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編輯: 杜艷敏